關於重新啓動出入境人員填寫健康申明卡制度的公告
海關總署2020年1月26日凌晨發佈公告,宣佈重新啓動出入境人員填寫健康申明卡制度。出入境人員必須向海關衛生檢疫部門進行健康申報,並配合做好體溫監測、醫學巡查、醫學排查等衛生檢疫工作。
頒佈單位:海關總署
文 號: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6號
頒佈時間:2020-01-25
實施時間:2020-01-25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檔案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通報,截至2020年1月24日24時,全國共有29個省(區、市)報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1287例,其中死亡41例。泰國等8個國家和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也相繼報告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疫情形勢日益嚴峻。
爲進一步做好口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經口岸傳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海關總署經研究決定在全國口岸重新啓動出入境人員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進行健康申報的制度。出入境人員必須向海關衛生檢疫部門進行健康申報,並配合做好體溫監測、醫學巡查、醫學排查等衛生檢疫工作。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