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衝擊鐵路確保鐵路運輸安全暢通的公告

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衝擊鐵路確保鐵路運輸安全暢通的公告

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衝擊鐵路確保鐵路運輸安全暢通的公告

爲確保鐵路運輸安全暢通,促進經濟發展,便利人民生活,維護社會安定,國務院特制定了關於堅決制止衝擊鐵路確保鐵路運輸安全暢通的公告。

頒佈單位國務院

文       號:暫無資訊

頒佈時間:1989-06-07

實施時間:1989-06-07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行政法規

最近,一些城市和地區相繼發生衝擊鐵路、攔截列車、破壞鐵路設施等嚴重威脅鐵路運輸安全暢通的惡性事件,給國民經濟、人民生活和社會秩序帶來重大損失和影響。爲確保鐵路運輸安全暢通,促進經濟發展,便利人民生活,維護社會安定,特公告如下: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安、鐵路部門,要把保障鐵路運輸安全暢通作爲一項重要任務,由領導同志親自負責,組織足夠力量,確保鐵路運輸暢通無阻。

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衝擊鐵路車站,破壞鐵路設施,在線路上設定障礙,以及臥軌強行攔截列車等。一旦發生上述中斷鐵路運輸或威脅鐵路運輸安全的違法犯罪情況,各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和武警部隊,可採取一切必要手段予以排除,並依法懲處。

三、各地武警部隊要抽調適當警力,加強鐵路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幫助鐵路部門維護好站車治安秩序。對帶頭鬧事和進行破壞的,要堅決予以打擊,絕不手軟。

四、鐵路運輸部門的職工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嚴格紀律,堅決制止無票乘車,確保鐵路運輸安全暢通。

以上各點,各地要迅速廣爲宣傳,堅決貫徹執行

一九八九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