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可以不去報道嗎?

取保候審可以不去報道嗎?

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但要想取保候審相關行爲人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照相應的取保候審流程進行取保候審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行爲人也是需要遵守相應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取保候審可以不去報道嗎

在公安機關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了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的義務,有以下幾項: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執行機關批准。如果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的,執行機關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徵得決定機關同意。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審纔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義務在接到傳訊後及時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4.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執行機關在執行取保候審時,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必須遵守上述規定,以及違反規定或者在取保候審期間重新犯罪應當承擔的後果。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規定的,已經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區別情形,還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對其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以上內容便是我對取保候審可以不去報道嗎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如您情況比較複雜,本站網也提供律師在線諮詢服務,歡迎你詢本站網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