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悔過書寫給檢察院

受賄悔過書寫給檢察院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檢察院有羈押場所嗎

有,檢察院批准逮捕後程序如下:
1.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偵查羈押期限一般爲二個月,複雜的可以延長一個月。
2.偵查終結後,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月,複雜可以延長半個月。
3.檢察院認爲犯罪事實查清,證據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移送法院,法院審判期限簡易程序20天,普通程序2個月,可延長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