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如何撤銷,是怎樣規定的

行政拘留如何撤銷,是怎樣規定的
行政拘留如何撤銷,是怎樣規定的
1、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有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有權申訴或者檢舉;行政機關應當認真審查,發現行政處罰有錯誤的,應當主動改正”。  
2、各省的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基本也都明確規定,發現錯誤應主動改正。  實踐中,執法部門發現自己處罰存在錯誤,通常做法是重新下發處罰決定書,同時註明撤銷原處罰行爲。如果發現相對人不構處罰標準,直接出具撤銷決定書,如果執行完畢,向財務部門申報退回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