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孫代位繼承

外孫代位繼承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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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孫子女、外孫子女,而是代位繼承?

因爲代位繼承製度更好啊,如果A有兩個孩子B和C,B又有孩子,如果B先死了,在代位繼承製度下當A死時,B的孩子是可以得到A的遺產的法嘗瘁妒誆德搭泉但滬,如果孫子女和外孫子女處於第二順位繼承人,那麼就不能得到遺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