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專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作中存在問題



    1、原始資料保管不善。安民村、吳楊村自大包乾分田之後,一直未調整過土地,部分農戶將田退回村,村落實給有關戶承包,現在有的家庭沒有田,有的農戶幾十畝田。目前,一輪承包分田清冊已丟失,二輪承包清冊當時是按農戶土地承包現狀填寫的,不夠準確,登記工作難開展。


    2、土地徵用與租用界定不準。鎮工業園區用地,以租代徵農戶承包地,每年發放補償費,這些地是否確權。


    3、土地權屬不清。有些農戶在二輪承包調查土地時,將自己應分土地委託給他人代分,並由他一直代種;有些農戶,在當時調田時,不想要田,然後由村調到需田的農戶,且一直在該農戶種植;還有東劉村在分田時,要求農戶必須將原欠集體經濟上繳,繳上來纔可分田,當時有的農戶不想要田,所欠的上繳也沒有繳納,其他農戶就替欠款戶繳了上繳,原農戶的田就分給了其他農戶,且一直在該農戶種植。上面三種情況,近幾年,由於土地流轉,加之種糧食補貼的增加,部分農戶也與分田戶要過,分田戶以各種理由不給,在這次土地確權中有爭議。

要想做好這份調查報告,不光要記錄好各方面的精確的數據,還要對調查工作有一個整體的把控,分析在調查相關情況的時候,出現的問題。最爲重要的是,最終要根據相應的問題,利用手頭的調查情況,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