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闖紅燈撞機動車道

電瓶車闖紅燈撞機動車道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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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左轉闖黃燈,撞上在機動車道闖紅燈的電瓶車

從描述來看,機動車承擔主要責任,電瓶車承擔次要責任。因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緝法光盒叱谷癸貪含楷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所以從此條規定來看,機動車應該是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