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駕駛規章制度

危險品駕駛規章制度
單位規章制度有哪些風險

在勞動者知情權中,特別要關注“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透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爲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在勞動爭議中,40%左右案件是因爲用人單位以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爲由解除合同的。在這些爭議中,單位的規章制度就成爲官司的勝敗的關鍵。如果單位能證明規章制度合法建立,而你是“知道或應當知道”這些規章制度的,你一定會“吃不了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