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超過30%的合同是否有效力

違約金超過30%的合同是否有效力
違約金超過30%的合同是否有效力
1、違約金超過30%的合同有效,不過,合同雙方的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的,一般可以認定爲“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請求予以減少。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