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約定違約金超過20%有效嗎

合同簽訂後,難免會出現違約的情況,違約金是對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一種懲罰方式,但是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並不能隨意約定,他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本站在本文在主要爲你介紹合同約定違約金超過20%是否有效。

合同約定違約金超過20%有效嗎

一、合同約定違約金超過20%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130%爲原則,以體現違約金的懲罰性。法律對於違約金的最高限度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二、合同約定違約金超過20%的法律規定

(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透過反訴或者抗辯的方式,請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調整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後的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爲限。增加違約金以後,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爲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爲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三、合同違約金如何支付

(1)違約金的支付應體現合理性。

違約金應如何支付? ,當事人可以依法請求仲裁機構或者法院予以適當增、減,從而保證支付違約金額同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相符合,以體現違約補救的合理性。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違約金的計算辦法及支付期限應明確約定。

爲了避免在違約金交付問題上發生爭議,合同當事人還應在合同的違約條款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計算辦法、支付期限及遲交時利息的計算辦法等。

違約金超過20%的部分,在訴訟過程中,法院對於你超過的那部分是不予支援的,同樣的,另一方當事人對於你設定的超過20%的部分是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適當減輕的。違約金的約定應當以調整到守約方實際損失的130%爲原則來設定,違約金過高的可以申請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