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中能約定違約金嗎2022

勞動合同中能約定違約金嗎2022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爲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除非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對勞動者約定違約金,那麼,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下面,跟隨本站小編一起來學習下吧!



爲了防止用人單位濫用違約金條款,保護勞動者的自主擇業權,《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在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1、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在競業限制約定中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的這些規定,有效地遏制了用人單位動輒在勞動合同中對勞動者約定高額違約金,阻礙勞動者自由擇業、自由流動的權利,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利。

以上就是我們本站對勞動合同中能約定違約金嗎的法律解答。綜上可知,只有在上述兩種情況下,才能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而對於用人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的則無限制。更多勞動合同違約方面的知識,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