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訊逼供罪的犯罪主體是

刑訊逼供罪的犯罪主體是
刑訊逼供罪的犯罪主體是誰

刑訊逼供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刑訊逼供是行爲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利用職權進行的一種犯罪活動,構成這種主體要件的只能是有權辦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員。


根據刑法第94條的規定“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刑事訴訟過程中具有偵查、
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單從法律規定來看,刑訊逼供罪的主體範圍很抽象,從抽象的語義層面分析,這樣一個概念的內涵、外延是明確的,但是現實社會中的實際情況卻十分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