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傷可享受那些待遇

工人工傷可享受那些待遇
工傷可享受哪些待遇

1、工傷的認定: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1996)規定,職工由於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而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2、工傷認定程序: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延長30日。


工傷職工本人或者其親屬沒有可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由本企業工會組織代表工傷職工提出待遇申請。職工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後報送。企業不簽字的,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可以直接報送。勞動行政部門接到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後,應當組織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取證,在7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爲工傷的決定,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不超過30日。


3、工傷醫療待遇:職工因工負傷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全額報銷。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2/3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准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住院期間工資問題:職工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爲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


工傷是勞動者在工作中不願意發生,卻往往會發生的情形。若此時勞動者與單位之間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可能勞動者就會比較苦惱,不清楚這個時候自己應該怎麼辦。另外,在實務中,不少人還會有這樣的疑惑,不知道對於工傷的情況,自己可不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其實,對於這個問題還需要結合具體的案情具體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