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離婚起訴誰更吃虧

男女離婚起訴誰更吃虧
男女離婚起訴誰更吃虧
男女無論誰先提起離婚訴訟都不會吃虧。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在離婚訴訟中,原告與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他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存在誰吃虧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