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賣房協議書怎樣寫

委託賣房協議書怎樣寫
委託賣房協議書怎樣寫
委託賣房協議書
協議雙方:
甲方(受委託方):
乙方(委託方):
甲、乙方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委託賣房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如實填寫《出售房屋登記表》,並出示產權證及身份證,產權證複印件。
二、乙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無爭議,無糾紛,並已徵得共有人(或產權人)同意,否則造成不良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該房最終成交價,由買賣雙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參考意見。乙方與甲方所介紹的賣房達成買賣協議時,須交甲方按成交價的1%的中介費,成交價低於伍萬元按500元收費。
四、乙方也可同時委託他人或自行聯繫賣房,但不得與甲方介紹的買方以各種藉口私下交易,否則,應承擔雙倍的中介服務費(乙方賣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須按規定給付中介費)。
五、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雙方今後另行簽訂協議或委託書,本協議終止,權利義務關係以後籤協議爲準。
甲方:乙方:
地址: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