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交通肇事次要責任如何認定

甘南交通肇事次要責任如何認定
甘南交通肇事次要責任如何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方當事人過錯導致的,承擔全部責任;雙方當事人均有過錯的,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各方均無過程的,均不承擔責任;一方故意的,他方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複覈結論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