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記十二分

交通違章記十二分
駕駛證被一次記十二分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扣12分。根據駕駛車輛和是否出事故等情況


做出5年內不得再申領駕照、10年內不得再申領駕照、終身不的申領駕照處罰。


(詳見《機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2條、第16條、第72條、第77條規定)


3、不繫安全帶,記2分,罰100元。


4、副駕駛不繫安全帶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罰款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2分。


6、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


7、超速駕駛,根據超速車輛、行駛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體情況,分別記12分、6分、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