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記分分值及處理

交通違章記分分值及處理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分值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五)使用他人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六)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七)超過三個月不繳納罰款或者連續兩次逾期不繳納罰款的。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城市道路中機動車輛的逆向行駛處罰力度是很嚴格的,逆向行駛極易引發交通安全事故,是不被允許的,我們的駕駛員朋友們駕車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要逆向行駛,謹慎開車,爲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保持一份負責人的態度。

當駕駛人駕駛機動車在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機動車、非機動車靠左側通行都會視爲逆向行駛。交警部門也都是會處以嚴厲的處罰,不僅會扣除相應的罰金同時也是會扣除駕照分數的,當駕駛員的駕照分數扣滿十二分後也是需要重新進行學習,否則也是不能駕駛車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