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丟失有什麼風險

購房合同丟失有什麼風險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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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丟失有什麼影響

關於購房合同丟失有什麼影響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有影響的,影響以後過戶。

購房合同丟失了,要採取如下措施補救,

一、若在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並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預售登記、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並在三個月期滿後,拿着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三、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購房發票丟失:

購房發票丟失不能補開,不過有補救辦法。假如購房發票是開發商開具,可以到開發商處,把電子票記錄調出來重新打印,或者把發票存根聯複印,寫上“此件與原件相符”的字樣,打印件或複印件加蓋該公司的發票專用章,即可作爲抵扣憑證。

不過有二手中介直言,如果購房發票丟失,花時間開證明可能“得不償失”,因爲雖然提供了購房發票,營業稅可以少算,但個稅卻有可能多繳。

地產中介認識表示,對於提供發票的交易個案,個稅需按差額的20%徵稅,但若無發票,則是交易全額的1%徵稅,即使賣家的裝修費、貸款利息能夠稅前扣除,但手續繁瑣,比如要提供住房貸款利息的銀行證明等。如果裝修費、貸款利息本身不多,那麼納稅款就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