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與繼承權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監護權與繼承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監護權是繼承者嘛?監護人有繼承權嘛?

  監護人沒有繼承權  監護人的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旅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應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