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股東權利的表現

濫用股東權利的表現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爲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濫用股東權利的情形

股東行使權利不得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的形式包括:

(1)《公司法》規定,股東在涉及公司爲其擔保事項進行表決時,應當迴避,如股東違反這一規定強行參與表決,則構成濫用股東權利;

(2)《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查賬權,但前提是股東應當有正當的理由,一般爲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別是在財務處理上有損害股東利益之嫌。如果股東爲個人經營的目的,以查賬爲由,竊取公司商業祕密,則構成股東濫用權利;

(3)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出售重大資產需股東大會特別決議透過,公司的控股股東無視章程的規定,不經法定程序,強令公司經營層出售該資產,也構成股東權利的濫用。

當在註冊新的企業後也是會需要繳納一定的註冊資本,那麼國家爲了更好的促進企業的建立也是取消了最低註冊資本限額,同時註冊資本也是不需要全部交齊,只是要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即可,同時也是可以在經營過程中增加和繳納註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