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掉了要登報嗎

身份證掉了要登報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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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身份證掉了補辦還要登報嗎?

  公民身份證丟失,直接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報補領即可,不需要登報聲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後,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公民辦理丟失補領證件的行爲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後必須這麼做。  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爲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也明確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