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委託代理人

答辯狀委託代理人
離婚訴訟答辯狀一定需要訴訟代理人嗎?
並非一定需要,民事訴訟中委託訴訟代理人是當事人的權利而不是義務。只是委託專業人士更可能獲得專業服務。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爲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