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免處後有什麼後果

定罪免處後有什麼後果
定罪免處後有什麼後果
定罪免處的後果有:
1、定罪免處雖然免於刑事處罰,但是行爲人已經構成犯罪,會有犯罪記錄檔案,也就是有了前科。
2、對於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來說,定罪免處的可以保留公務員的身份,但提職晉級肯定受影響。
3、有的行爲雖然免於刑事處罰,根據不同案件情況,可以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我國刑法第37條規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