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金額少

職務侵佔金額少

職務侵佔罪侵犯的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所謂“動產”,不僅指已在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佔有、管理之下的錢財(包括人民幣、外幣、有價證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單位有權佔有而未佔有的財物,如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擁有的債權。就財物的形態而言,犯罪對象包括有形物和無形物,如廠房、電力、煤氣、天然氣、工業產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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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入罪金額多少

職務侵佔入罪金額是五千元,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職務侵佔罪的“數額較大”標準爲“一萬元”以上,“數額巨大”的標準爲“十萬元”以上。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這裏的數額,應當以累計金額計算。

可以看出,職務侵佔罪同其它的財產類犯罪一樣,它的立案標準也是根據犯罪的金額來確定的。同時,根據涉案金額大小的不同,刑法規定了不同程度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