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農村宅基地繼承

山東農村宅基地繼承
山東農村宅基地繼承
《繼承法》規定遺產是公民生前擁有的的個人合法財產,即必須是該公民的個人的、合法的財產。 而宅基地並不屬於個人財產,因我國《土地法》規定,農村的土地歸村集體所有,這個“農村的土地”中就包括了宅基地,因此不屬於遺產範圍,不能繼承。該宅基地可以有本村農業戶籍的合法繼承人和村委會協議取得土地使用權,外地或者外村戶籍繼承人,沒有資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權。 但地上的房屋因爲是村民自行修建,因此房屋的所有權屬於修建房屋的村民。所以該宅基地上面的住房可以依法辦理繼承手續。山東農村宅基地繼承提法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