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資質轉讓協議

建築施工資質轉讓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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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資質辦理條件

凡是申請辦理工程諮詢資質的單位,一般都需要從丙級資格做起,而丙級工程諮詢資質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註冊資金不得低於5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2、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並且場所面積不得少於6平方米;

3、擁有業績證明;

4、有嚴格的質量管理制度;

5、每個專業領域需要配備專業人員不得少於5人,並且至少擁有1位註冊工程諮詢師;

6、主要負責人需要具備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並且從事這方面的工作不得少於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