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間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分居期間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關於分居期間不給撫養費應該怎麼辦?

不合理,而且不合法。法院這樣判決是錯誤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八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第十二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以上法律規定,父或母撫養子女是法定義務。被撫養權利人爲未成年子女,行駛權利人爲未成人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夫妻離婚程序的撫養費是法定承擔的規定義務,婚姻存續期間的撫養義務是法定義務。不能以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爲由, 規避法定撫養義務。只要權利人或其法定監護人主張婚姻存款期間,夫妻一方不盡子女撫養義務的,人民法院就應當依i法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