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報的債權要滿足的要求有什麼可申報的債權要滿足的要求:1、須爲以財產給付爲內容的請求權。2、須爲以債務人財產爲受償基礎的請求權。3、須爲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成立的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4、須爲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請求權。5、須爲合法有效的債權。【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爲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