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犯罪預備的條件是什麼

成立犯罪預備的條件是什麼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成立犯罪預備的條件是什麼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成立犯罪預備的條件是什麼
犯罪預備,是指故意犯罪過程中未完成犯罪的一種狀態,是指行爲人爲實施犯罪而開始創造條件的行爲,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實行行爲的犯罪停止狀態。犯罪預備的成立條件如下:
1、行爲人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預備的目的,是爲了順利地進行犯罪活動,實現犯罪意圖,體現了預備犯的主觀惡性,這是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主觀依據。
2、行爲人已經爲實施犯罪進行了準備活動。
這種準備活動在法律上主要規定爲兩種情況:
一是爲實施犯罪準備工具和物品的行爲。
二是爲達到犯罪目的創造條件的行爲,主要指準備工具以外的其他創造條件的行爲。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爲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