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哪些格式合同需要備案
下列合同採用格式條款的,提供方應當在與消費者訂立合同之前將合同文字報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房屋的買賣、租賃及其居間、委託合同;
居住物業管理合同,住宅裝潢合同;
旅遊合同;
供用電、水、氣合同;
運輸合同;
郵政、電信合同
市人民政府認爲其他含有格式條款需要備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