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檔案儲存年限的規定

財務檔案儲存年限的規定
財務檔案儲存年限的規定
法律分析:檔案保管期限分爲永久、定期(一般分爲10年和30年)兩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企業資產關係分別負責對企業檔案材料歸檔範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編制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凡屬企業歸檔範圍的檔案材料,必須按有關規定向本企業檔案部門移交,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爲己有或拒絕歸檔。
法律依據: 《企業檔案材料歸檔範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規定》第七條 企業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爲永久、定期兩種,定期一般分爲30年、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