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應該追訴情形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應該追訴情形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應該追訴情形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五十萬元以上的。安徽省進階人民法院非法集資案件也是依照這個標準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