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撫養權

離婚起訴撫養權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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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爭撫養權嗎


1、離婚有兩種形式:協議離婚與起訴離婚。如果雙方能就孩子、財產等諸多問題達到一致,即可在其中一方戶籍所在民政部門辦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只能起訴離婚,起訴離婚可在居住超過一年的異地進行;

2、如果起訴離婚,孩子未滿兩週歲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週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爲撫養費,並享有探視權;

3、起訴離婚時,共同財產均分,共同債務均擔;婚前個人財產不予分割;不知情,且未用於共同生活的債務不予承擔;

4、如果一方有過錯,比如外遇、家庭暴力等,應注意收集相關證據,在起訴離婚時,要求對方少分、不分財產或對你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