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作傷殘等級起訴狀

交通事故未作傷殘等級起訴狀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標準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牀;


4、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牀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


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 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降低;


3、 不能勝任原工作;


4、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遠距離流動受限;


3、 斷續工作;


4、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