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是否貼花

融資租賃合同是否貼花
融資租賃合同是否貼花
依據我國相關稅法的規定,進行融資租賃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的,是需要對融資租賃合同進行貼花的,也就是要交納印花稅。
一、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規定:“四、關於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的規定:“一、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二、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