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擔責任嗎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擔責任嗎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擔責任嗎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的也應當承擔債務償還責任。
不論共同借款人是否實際使用了借款,只要形成了共同借款,則所有的共同借款人就都對債務有償還的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或者所有人償還借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條
債權人爲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爲連帶債權;債務人爲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爲連帶債務。
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