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傷害 如何強制執行

輕微傷害 如何強制執行
輕微傷害量刑標準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院量刑指導意見第十二節 故意傷害罪


第九十九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一)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基準刑爲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