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領證前買房

新婚姻法領證前買房
新婚姻法 領證後買房房產歸誰

按《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婚後買房,爲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買房的資金來源於遺囑繼承或贈與所得,“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爲夫妻一方的財產(繼承法第十八條第三項)。”


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爲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爲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