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合同風險

分包工程合同風險
分包工程
(一)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二) 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三) 施工主要技術採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四) 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方施工企業資質等級合工程要求;(五)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