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問一下公房子沒有土地使用證怎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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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不動產物權的轉讓,該行爲除可能涉及民法典的諸多規定外,還具有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各項特點,包括:
1.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附着物一同移轉。
2.權利義務一同轉移。這裏的權利義務,是指土地使用權從土地所有權分離時出讓合同所載明的權利義務及其未行使和未履行部分。
3.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需辦理變更登記。中國現行立法對物權變動採取登記要件主義,即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並不直接意味着土地使用權的移轉,土地使用權的移轉以登記爲要件,轉讓合同中的受讓人不是在轉讓合同簽定以後,而是在土地使用權依法登記到受讓人名下以後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進行轉讓之後不會重複的收取轉讓費。土地轉讓是要簽訂轉讓合同的,在轉讓合同簽訂完成時,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在簽訂完就開始後悔,也是屬於違約行爲,違約的一方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在簽訂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