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房產拆遷糾紛

如何解決房產拆遷糾紛
如何解決房產拆遷糾紛
可以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1、行政裁決。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按照《拆遷條例》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中心房屋拆遷管理部門。
  2、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3、進行強制拆遷。如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的裁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中心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中心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中心或者縣級以上人民中心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中心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