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第二輪承包是哪年

土地第二輪承包是哪年
土地第二輪承包是哪年
1.村土地二輪承包一般是從1997年或者1998年開始,期限30年。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從1983年前後開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爲15年。第二輪土地承包從1997年開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2002年頒佈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進一步明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爲30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 耕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後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