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工資怎麼要

沒有勞動合同工資怎麼要
沒有勞動合同工資怎麼要
1.首先,我們需明確一點,即使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從用人單位實際用工之日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也已經形成,對於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用人單位應當足額發放工資。
2.同時,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的第二個月到一年內,應當向勞動者每月發放兩倍的工資。而在實際生活中,很多勞動者會擔心,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對勞動關係又不認賬怎麼辦。那麼可以跟勞動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我們可以選擇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責令限期支付。同時,也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用人單位足額支付工資。當然,這是要在勞動關係清楚,無爭議的情況下。
3.如果用人單位乾脆不承擔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則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確認勞動關係,只有等勞動關係確定下來了,才能談及之後的給付工資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