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最多6個月,且應該是3年以上合同纔可以約定6個月試用期,你工作7個月可以視爲結束試用期了。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可以視爲違法解除合同,應該按雙倍補償標準進行賠償。如果沒提前30天通知你,還應該給一個月工資作爲代通知金。另外你可以以未繳納社保爲由申請解除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協商不成可以透過勞動部門申請解決,爭取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