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運貨中在刑法中的處罰

違法運貨中在刑法中的處罰
違法運貨中在刑法中的處罰
【普通貨物、物品罪】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