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交警放人

醉酒駕駛交警放人
醉酒駕駛交警放人有哪些步驟和哪些手續
查酒駕仍由交警主體執行。在執法中,交警、巡警等將保持多警種聯動的形式。醉酒駕駛交警放人目前交管部門已對全體民警進行了辦理刑事、行政案件流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交管部門從交警中抽調熟練業務的專業人員,專門負責醉酒駕駛、飆車案件的查處辦理工作。 酒醉駕駛如何處理 根據案情的不同分別適用簡易程序、一般程序或者聽證程序。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的交通管理處罰,可以按簡易程序當場進行處罰;對擬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以及處2000元以上罰款的交通管理處罰決定,經告知,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轉入聽證程序進行交通管理處罰;其他情形按一般程序進行交通管理處罰 什麼情況下醉酒駕駛會處罰會從重?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如果自己朋友做了醉酒駕駛的事情,害怕處罰或想要知道自己會被怎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