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事故認定書期限

北京市交通事故認定書期限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爲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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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規定是多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察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