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罪犯罪構成

金融詐騙罪犯罪構成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發生在金融領域的犯罪活動也急劇增加,其中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危害最大的經濟犯罪活動之一,其嚴重破壞了國家的金融財稅秩序和社會秩序,直接危害到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金融詐騙犯罪已成爲當前金融領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範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世界各國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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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爲使用欺詐方式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爲本罪的主體。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的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